人倫悲劇 兒涉幫傅自殺被羈押!!
人倫悲劇 兒涉幫傅自殺被羈押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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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涉幫父自殺被羈押
新聞報導,中部邱姓父子日前外出後失聯,警方15日晚間在高雄市燕巢區山區尋獲2人,其中,80歲老父親疑似墜坡身亡,兒子昏迷搶救中;身旁遺留農藥及安眠藥空罐。
檢方相驗父親遺體有發現殘留農藥,認為邱姓兒子涉犯刑法第275條第2項之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罪,涉嫌重大,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
刑法第275條第2項規定:「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;第3項規定: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也就是說,就算他人本身有尋短的念頭,任何人還是不可以教唆或幫助。實務上,幫助又分成心理上給予支持,以及提供物理上的協助(提供器具或藥物等),都會構成幫助犯。
生命權的保護,是刑法是重視的法益。無論親友有任何苦衷,法律都不允許任何人協助結束他人的生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