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小學生都知道不能做收簿手?
連小學生都知道不能做收簿手?

前調查官遇到求職詐騙
法官怒:小學生都知道你會不知道?
今天看到一則蠻難過的新聞。
一位前調查官,因為投資失利、背負上百萬債務,想打工賺外快,卻掉入詐騙集團的陷阱,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取簿手,遭檢察官以加重詐欺、洗錢罪起訴。
法官開庭審理時,直言「小學生都知道不能當收簿手,你身為調查官會不知道嗎?」
法官這樣講,其實某程度上已經透露出有罪心證,認為連小學生都知道不能做的事情,一個智識成熟的大人不可能不知道。知道了,還去做,就有詐欺、洗錢的主觀故意。
這三年來,其實有非常多的上班族遇到這種狀況。
由於政府以及司法機關大力嚴懲詐欺,現在已經不像以前,詐騙集團會很誠實地跟你說「我是詐騙集團,你帳戶我花5萬塊跟你買斷」或「我是詐騙集團,你幫我去取款,一趟我給你抽0.5%」。
但詐騙既然是「集團」,就還是需要有大量的人去提供人頭帳戶、幫忙取款。所以詐騙集團乾脆連這些「幫詐騙集團做事的人」都用騙的。這個社會上,因為詐欺或投資失利而出現資金缺口的人多的是,詐騙集團就看準了這類人下手。
話術可謂五花八門,每當這類人有點懷疑,詐團會一次又一次地再用話術說服。高額報酬?想得美。我遇過好幾個案子,詐團都說「這份工作是領月薪」,問題是當事人才做到第三天就被抓了,根本沒有拿到錢,反而賠了自己的自由之身。
說真的,這些大人也知道不能去當取簿手,問題是現在沒有詐團會直接跟你說要不要來當取簿手了。
詐團會偽造一間真實存在的公司,要你去當外務助理、給高端且隱蔽的客戶送禮、送包裹、客戶姓名要公司高層才有權限知道、基層外務助理就是跑跑腿跟遞資料、取文件。
結果你去取文件的時候,警察就跑出來抓你,這才知道根本不是什麼取文件,而是詐團要派車手去跟被害人取款⋯
很悲哀的是,當詐團發現這個人爆掉了、被抓了,就再找下一個人做一樣的事情就好。但被抓的這個一開始只想打工的人,背上的是越來越沈重的刑事責任。
我相信很多人真的是無辜的,因為在他們的成長背景中,根本沒有遇過這種無所不用其極來騙你的詐騙集團,他們就像詐欺的被害人一樣,都無法識別詐團的話術。
差別在於,當發現的時候,被害人損失了金錢,而這些人損失了人身自由、名譽、而且也還是要賠償被害人。
因為詐騙,我們的社會真的有越來越多人要付出巨大的代價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