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度羈押庭大逆轉,為什麼北院裁定不一樣?
二度羈押庭大逆轉,為什麼北院裁定不一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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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度羈押庭大逆轉
為什麼北院裁定不一樣?
最近風風火火、引起社會巨大關注的「幽靈連署案」,各地檢調積極辦案中。
上週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,遭到北檢聲請羈押後,北院日裁定無保請回。
北檢抗告,高等法院昨撤銷發回後,北院今天重開羈押庭後,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。
不得不說,從原本無保請回,到羈押禁見,確實是很大的差距(上次柯文哲也是這樣)。
為什麼要羈押?
偵查階段,法院擔心的很可能是,否認犯罪的被告,有互相勾串的疑慮。在「幽靈連署案」中,檢察官需要追查的勢必是:如果有「抄襲名冊」的行為存在,名冊是誰給的?又是誰抄的?
這些關鍵點如果還沒釐清,所有被告又都否認犯罪,顯然法官最後決定,只能用羈押被告的方式,維持刑事程序的順利進行。
值得注意的是,前次北院認為黃呂錦茹連交保金都不需要,可以直接離開,等同是完全沒有強制處分。
這次卻是最嚴厲的羈押處分,不免讓人覺得,不同法官間的心證,實在難以捉摸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