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與交保
起訴與交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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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訴與交保
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,昨天經北檢起訴後,隨即將柯文哲移送法院,法院訊問後裁定以3000萬交保。
為什麼柯文哲起訴後可以交保?
法院在審酌是否需要 #繼續羈押 時,一定會考慮到,如果讓被告交保,刑事審判程序,是否還有可能因為被告 #逃亡 、 #勾串證人 等行為,而導致破壞後續審判的順利進行。
我自己當辯護人時,常常會跟法院溝通,如果案件已經起訴,代表檢察官蒐證已經完畢、證人大多也都有傳喚作證過,證物也都扣押了,顯然不需要再透過羈押的方式,確保日後刑事程序的進行。
不過,法院仍有可能認為,證人就算偵查中作證過,審判程序也可能會翻供,要等到法院交互詰問完畢後,才適合讓被告交保。
在柯文哲案件中,難得一見的是,柯文哲全部否認犯罪(否認犯罪,其實繼續羈押的機率不低),但法院仍然認為,既然重要證人既然都已經作證了,目前檢方也沒有證明非繼續羈押柯文哲不可的理由,因此裁定交保。
根據新聞報導,北檢將提出抗告,未來幾天高等法院是否會維持一樣的裁定,值得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