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女星爆料性侵,受害人如何保障自己?
知名女星爆料性侵,受害人如何保障自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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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女星爆料性侵
受害人如何保障自己?
女星江祖平連日爆料,直指遭三立資深副總之子性侵。男方否認,強調交往過程中都是真心相待,並願意配合司法調查。
我發現許多人都對於性侵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的流程不瞭解,又或者誤以為自己沒有證據、洗完澡後當下沒有報警就沒救了,事實上並非如此。
1. 被害人本身的說法(供述)就是證據,所以任何一個性侵案件都不叫做「沒有證據」。
2. 除了被害人本身的說法外,必須還有「補強證據」。
所謂的補強證據,最高法院認為,包括:親朋好友「見到」、「聽到」被害人轉述性侵事件時的「低落」反應,也可以作為補強證據。
另外,像是行為人跟被害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紀錄,可以證明雙方在同一地點;或者被害人事後就診的諮商報告以及醫療紀錄;行為人跟被害人案發後的聯繫狀況、訊息往來跟互動方式;被害人事後的臉書發文…這些都可以作為「補強證據」。
當然,這些補強證據,是不是能夠去佐證「確實有性侵案件發生」,這就是司法程序以及檢察官、法官的功課,往往也是最困難的部分。
無論如何,希望受害者別再誤認為自己「沒有證據」,就放棄了自己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