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法犯法!!警察夥同里長,侵占獨居老人上億財產
知法犯法!!警察夥同里長,侵占獨居老人上億財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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凱米颱風襲台這週,有一則「警察、里長、律師及不動產業者詐騙獨居老人上億遺產,颱風夜羈押上囚車」的新聞報導出來,讓許多民眾大感震驚。根據新聞報導,有人覬覦獨居老人遺下的龐大財產,偽造假遺囑進而據為己有,實在令人不甚唏噓。
每個人在世上辛苦積累下的財富,大多希望可以依照自己意願做安排,這時候 #擬定遺囑 ,並且指定 #遺囑執行人 ,在身後去正確執行這份遺囑,就非常重要了。
遺囑該怎麼寫?以下和大家介紹我們最推薦的「 #公證遺囑 」。
民法第1191條第1項規定:「公證遺囑,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年、月、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,遺囑人不能簽名者,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,使按指印代之。」
白話文來說,就是遺囑人需自己找好兩位 #見證人 ,並且在公證人面前「全程親見親聞」遺囑人說出遺囑的意旨,再由公證人紀錄、講解後,經過遺囑人認可並記明日期,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而完成。
需注意的是,見證人不可以是未成年人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、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、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、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。
要尋找適合的公證人,可以在司法院的網站,查詢自己所在地點的民間公證人名冊。
如有任何立遺囑相關的疑問,歡迎來諮詢登龍國際法律事務所。希望大家都能夠優雅老去,遺愛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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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提醒您有罪判決前應推定為無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