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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【登龍成功案例分享】酌定子女會面交往方式調解成功!

      · 案例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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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【登龍成功案例分享】

      酌定子女會面交往方式調解成功!

      離婚後,如何協商探視小孩,是一件大學問。

      對於照顧方,每一兩週就要讓另一方把孩子帶走,其實是一次次的信任考驗,而且要鼓勵孩子去跟對方見面,要是孩子不願意,也非常耗神費力。

      對於探視方,在短短的會面時間內,要建立跟子女的感情、要跟上子女成長的速度,要讓子女喜歡跟理解不常見面的自己,更是一大難題。

      再加上每對父母各自的狀況不同(甚至有些人曾被聲請過保護令),其實並沒有所謂的「標準版」方案。

      這類案件,往往需要律師與當事人、對造大量的溝通,並隨著孩子的意見與狀態,協調出最適合父母及孩子的方案。

      本案經過本所 #扶停雲律師 , #謝沂庭律師 的努力下,終於達成得來不易的調解。

      如果跟對方因為未成年子女探視方案無法達成共識,歡迎諮詢本所律師,我們會全力爭取對孩子最佳的方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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