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視器還清白
登龍成功案例分享
近日收到了一件 #妨害自由 的不起訴處分!
客戶去酒吧喝酒時遇到熟人,便上前拍拍肩膀想打聲招呼,原以為是個友善的表示,不料,喝醉的熟人認為遭受攻擊,當場就與客戶理論,事後更一狀告進地檢署,直指客戶 #毀損 其衣物、又有 #恐嚇 跟 #剝奪行動自由 的行為…
好在現場有監視器畫面,搭配證人的說詞,讓整件事的真相逐漸清晰。
監視器顯示,客戶確實走向告訴人並從後方伸出手,但告訴人被碰觸後,仍可以自行移動頭部、轉身對視,並不像遭客戶強力扼頸;
現場證人也證稱,當時未見客戶手持任何物品,也沒聽到有人開口威脅。
毀損衣物部分?監視器拍到告訴人被拉住的畫面,但現場一堆人,也拍不出是誰的手,無從認定是客戶所造成。
最終,檢察官認為既有證據不足認為客戶有告訴人所稱的犯罪行為,對客戶為 #不起訴處分。
酒吧糾紛一旦上升到刑事層面,監視器、證人、驗傷資料往往是重要的證據。遇到類似糾紛,記得第一時間找律師協助保全證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