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法定保障走向意思自主
民法第1223條 #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
從法定保障走向意思自主
民法第1223條 #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

從法定保障走向意思自主
民法第1223條 #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
.
一、修法緣起
立法院於今日(7月28日)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,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規定。
本次修正將於公布後六個月正式施行。
.
依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,繼承人之特留分依親等不同分別為:
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繼分之二分之一、父母應繼分之二分之一、配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、兄弟姊妹應繼分之三分之一,以及祖父母應繼分之三分之一。
修正後, #特留分制度 僅餘直系血親卑親屬二分之一、父母二分之一、配偶二分之一、及祖父母二分之一,共四類繼承人享有,兄弟姊妹之特留分則予以刪除。
.
修法時本來有至少三個版本在取捨。
其中,祖父母的特留分也曾經在刪除的行列中。
.
二、修法背後的價值取捨
特留分制度的立法目的,在於限制被繼承人以遺囑或生前處分方式,完全剝奪特定近親之繼承權益,藉此在「被繼承人處分財產之自由」與「法定繼承人之最低生活保障」之間,劃出一道法律容許的界線。
.
然而,兄弟姊妹之特留分規定,長久以來在實務上引發不少爭議。
常見情形是被繼承人生前已透過遺囑或其他方式,明確表達欲將財產留予朋友、未結婚之配偶、甚至多年照顧之外籍移工之意願,卻因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特留分而得主張扣減請求權,使被繼承人之真實意願無法完全實現,甚至因此衍生手足間之訟爭,反而使原本旨在維繫親情、保障家庭成員之制度,成為撕裂親情關係的導火線。
.
事實上,在以核心家庭為單位、甚至頂客族、不婚族越來越多的台灣社會,手足之間不再像以前的大家庭一樣緊密,能夠真正長久陪伴、照顧自己之人,未必是手足。
.
但是,修法也沒有完全摒棄手足的權益。
如果沒有預立遺囑,修法之後,手足還是可享有繼承權的。
.
因此,此次修法,可視為立法者對此一價值衝突的重新權衡。
如果個人在生前已經依照己願規劃遺產,那麼立法者予以尊重,減少手足間因特留分扣減請求權所生之遺產爭訟。
.
三、對遺產規劃實務之啟示
.
本次修法擴大了被繼承人生前規劃遺產分配的自由度。
惟自由度提高的同時,亦意味著遺產規劃的重要性隨之提升。
一旦規劃有所疏漏,衍生爭議之風險反而可能提高。
而且還要特別注意,本次修正條文並非公布後立即生效,而是於公布後六個月始正式施行。
.
所以,正在規劃遺產分配、或者已經寫好遺囑的人,都應該一併考量修法前後的狀況:
1.重新檢視既有遺囑內容:
既有遺囑若係考量兄弟姊妹特留分而為特定安排,於新法施行後,應重新評估是否仍符合被繼承人現階段之真實意願。
2.掌握新舊法適用時點:
遺產規劃之效果,須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點所適用之法律版本為準,規劃時應將此一過渡期因素納入考量。
.
最重要的是,
本次修法的美意,如果沒有透過生前的妥善安排,就沒有意義啦。
而 #遺囑 僅為遺產規劃工具之一,信託、保險等安排亦可作為輔助工具,大家一定要盡早了解、運用。
當然,各項工具之法律效果及限制不盡相同,規劃時務必依個案需求整體評估,並輔以專業法律意見,避免規劃出現法律效果上的落差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