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時事:營業秘密保護與職場倫理】
【法律時事:營業秘密保護與職場倫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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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時事:營業秘密保護與職場倫理】
近期,臺中地方法院針對一名房仲在跳槽前違法蒐集與竊取公司營業資料、以及拿準備跳槽的公司契約給客戶簽的行為,判處觸犯營業秘密罪5月徒刑、背信未遂3月徒刑,應執行6月,可易科罰金,1千元折算一日。
據新聞報導,該名房仲決定跳槽前,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,擅自登入公司系統截圖並保存「潛在客戶資料」及「成交客戶資料」,並將這些資料存入電腦、手機和雲端硬碟中。
公司發現異常,展開調查並鎖住該名房仲的帳號和電腦,但他仍試圖通過支付1000元報酬,要求同事幫忙將資料傳送至雲端,幸好同事拒絕並揭發此事。
法院認為,許姓房仲在任職期間違背職務,利用職位優勢非法收集並轉移公司營業秘密,構成營業秘密罪。
此外,他企圖與新公司簽署客戶契約,從中謀取利益,但因賣家委託多家房仲賣屋,由其餘房仲公司成功售屋,未造成該房仲原公司損失,故而構成背信未遂罪。
此案再次提醒我們,保護公司營業秘密是每一位員工的基本義務,無論是離職或轉職,都應遵守法律規範。尤其在現代企業中,資料與客戶資訊是重要的資產,如何防範資料外洩與不當使用,對每家公司都至關重要。
營業秘密保護的重要性:
1. 營業秘密不僅限於產品設計、商業計畫,還包括客戶資料、交易紀錄等。
2. 勞動契約中明訂資料保護條款,員工應依法履行保密義務。
3. 企業應設有完善的資料管理與保護機制,防止營業秘密外洩。
保持專業、尊重公司資產,這不僅是法律規定,也是職場倫理的基本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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